邢台市第十七中学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3/12 10:51:51 浏览次数:1235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位任课教师都必须建立业务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教师基本情况、工作量、获奖情况。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任课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于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做到万无一失。